发布日期: 2016-12-01 来源: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住建部与财务部相继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州政府办也下发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州政办函〔2016〕106号)等文件。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相关优惠政策:一是严格执行保证金收取标准。严格按照政策法律规定,按合同估算价的1%-2%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二是简化保证金退还手续。中心接到中介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保证金原路返回到投标人的原缴款账户,投标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改变了过去投标人要亲自提交退还申请后才能退还保证金的情况。三是规范保证金管理。严格保证金管理程序,并建立保证金缴退台账。1-10月共退还保证金逾48亿元。四是下调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今年来,前后三次下调服务费收取标准,政府采购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工程、国土、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也大幅降低。截止11月20日,中心累计减免交易服务费500多万元,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