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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交易中心大力推进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 2016-12-05     来源: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今年以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检察院、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分别制定了投标企业、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政府供应商等各类诚信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对投标企业实行诚信准入制度。

  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投标企业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投标企业诚信行为考核制度。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或在中标后履行合同时有弄虚作假、串标陪标围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经核实后,在考核时予以扣分。交易中心每月汇总诚信考核分数扣分后,在海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该分数计入半年所有招投标项目综合评分,直接影响该企业招投标中标资格。

  二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等级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报名无故不投标、扰乱开评标现场秩序、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等10种失信行为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等15种不良行为。

  三是进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的8132家信用信息一律在外网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对接省主管部门正积极打造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不良行为等信息省、市、县间的相互推送,努力构建上下联动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让严重失信企业不仅在海门市场无立足之地,在江苏市场也寸步难行。与此同时,每年评选一批诚信的优秀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建立严格惩处机制,对失信的交易主体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