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06 来源: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5日,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国标委委托自治区质监局组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评审专家组对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本次中期评估验收小组由国标委专门抽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上海市质监局、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等标准化专家学者组成,巴彦淖尔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
2015年5月,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领域首批入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单位。此次入选,将对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高标准化管理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也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政务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进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并逐步与全国政务服务标准接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通过一年多的试点准备,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以“政务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政务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政务服务工作标准体系”四大体系为基础,由其细化分类的23个子标准体系为主要结构内容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结合中心近年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积累的实践经验,高标准的完成国家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可监督化。
此次评审组依据《国家标准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观看PPT演示、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讨论评议等方式对标准化体系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标准化知识培训等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细及架构逐项进行了现场评审。专家组进行总结点评时,充分肯定了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创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也指出要切实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继续完善适应自身发展的标准化体系。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到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要求,综合评估达到中期验收要求。
巴彦淖尔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段建强表示,政务服务中心顺利通过中期评估,将继续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整体服务水平,夯实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争取在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验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