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变信息化建设四大痛点为三大亮点
——深度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提升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

发布日期: 2016-12-14     来源:公共资源网/公共采购杂志

  平台建起来、系统联起来、数据用起来,是李克强总理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出的任务,要求各地依托现代科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应对交易整合新挑战,拓展交易新路径,挖掘平台建设新亮点。

  而各地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痛点、难点,笔者对此进行简要分析,为探索新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方向提供可行建议。

信息化建设四大痛点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各方主体面临着众多的阻力和困扰,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发展的痛点、难点。

  痛点一

  整合行业众多标准和规则难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涉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权、产权交易等,其在整合前往往已建有相关标准或信息化平台,由此产生了各交易规则不统一、技术规范不统一、网络环境不统一、覆盖深度不一致、信息化程度不一致等种种问题,加剧了整合难度。

  痛点二

  各行业信息化发展差异较大,阻力众多。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已实现全流程电子交易,有的只在部分环节实现电子化,给统一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带来困扰。

  痛点三

  地域、行业边界资源无法共享,难以实现一体化。地域的发展、行业的边界所带来的体制性障碍,会阻碍市场化进程,包括成本的提高、效率的降低。由于地域、行业划分,难以实现共享专家信息,难以实现共享诚信,这将严重阻碍公共资源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痛点四

  监管服务模式不清晰,缺乏标准规范指导。《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公共资源交易的两部基本法律,奠定了我国公共资源交易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按行业分别由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水利、交通及铁路等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监管体系存在诸多缺陷,造成市场分割、部门垄断交易资源和权力集中,决策、执行、监管等融为一体。

信息化建设三大亮点

  困难是绊脚石,也是垫脚石,既是阻力,也是动力。面对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的痛点和难点,各地应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通过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能力、提升科技能力、提高监管能力,打造平台建设的亮点和优势。

  强化服务能力

  提供全业务、全过程信息化服务。通过多种交易类别、多种交易方式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全业务、全过程信息化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运作、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度。通过“线上电子化平台+线下智能化设备”,实现全流程网络化,打造“智慧交易中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心服务能力。

  利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以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技术为支撑,搭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实现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网上支付、统一归档、平台监管的采购服务新模式,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新业态,真正实现阳光采购,有效根除政府采购“质次价高效率低”的诟病。

  构建远程异地评标体系。针对某些特定专业的评标专家人数较少,容易形成某地区“评标专业户”等问题,可以利用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共享的专家资源、诚信资源、场地资源等,建立区域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服务系统”,评标专家可在其所属地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在线对其他地区的项目进行远程评审,既扩大了评标专家资源,保证了评标的公平、公正性,又节省了专家赴外评标的成本。

变信息化建设四大痛点为三大亮点

  提升科技水平

  将云计算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通过云计算模式,以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全联通、全天候“五全”服务为目标,拓展延伸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纵向实现省、市、县多级联动,一体化管理;横向实现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互联互动。

  将大数据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数据进行汇集,形成完整的信息数据库,既可面向各交易参与方进行统计分析,包括交易总量分析、项目/金额分析、同比/定比分析、节约/增长率分析、信息资源分析等;也可面向监管部门的智能监管,包括智能指标分析研判、招标投标和评标人行为分析、各方主体潜在关系分析;还可利用大数据进行预测,包括面向招标人、运营机构、监管部门、服务资源的预测等,给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将移动互联应用于交易服务。现有条件下,移动互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通过手机APP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些基本事项办理,比如在线报名、在线支付标书费用、证书过期提醒、信息订阅、基本信息核验等;一类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动态,同时可登录实现与手机APP相似的办公体验。

  招投标交易过程引入BIM。将BIM技术引入到招标投标交易过程,对于招标方而言,可以快速复用设计阶段的BIM模型,精确算量发布清单,还可基于投标BIM模型全面综合评估投标单位能力;对于投标方而言,可基于招标算量模型快速评估成本,编制BIM技术数字化施工方案、4D进度等模拟,进行更合理的资源优化配置。

  电子公证、数据保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会产生许多重要过程(环节)数据,比如行政审批信息、投标人交易记录、评标专家信息、企业诚信信息、项目交易信息、网络信息资源等。利用电子公证、数据保全技术,完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保全服务、远程自助网络取证服务等,将大大有利于保障交易公平。

  创新监管手段

  利用大数据支撑智能监管。通过指标智能分析和研判,以及招标人行为、投标人行为、评标专家行为、价格差额的智能研判,为智能监管提供支撑。指标智能分析和研判,指利用历史中标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有效防止论证不充分、投资规模不合理等问题;招标人行为智能研判,指通过大数据技术,多维度分析同一中标单位的几率、抽取相同专家的几率等,分析招标人违法行为;投标人行为智能研判,指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一套围标串通投标分析模型,分析交易行为是否违法违规;评标专家行为智能研判,指通过对评标录制监控以及视音频数据和整个评审过程的电脑操作录像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评标异常行为,如各专家评审分与平均分的偏离值、专家的行为举止、审核标书的时间等;价格差额智能研判,指所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金额数据自动存入数据库中,系统智能对比同类项目中标金额,差距较大则可能出现异常。

  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尤其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不是一个独立封闭的环节,还应当与前期项目立项审批、后期项目施工现场监督监管等联动,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在项目立项审批及招投标阶段,将BIM引入,中标数据转入成为标后审计的重要参考。后期项目施工现场变更数据也同样通过BIM修改完善,最终项目决算、审计阶段,也可通过BIM进行历史数据比对分析,判断预算数据、投标数据、变更数据以及最终送审数据等的差异性,为项目审计提供决策参考。

 

  作者简介:刘益彬,江苏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