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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信息化建设瞄准“四个全”

发布日期: 2016-12-26     来源:公共资源网/公共采购杂志

  河南省开封市,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城市之一,在其2700多年的历史中,有《清明上河图》中“八荒争凑,万国咸通”的繁华,也有“琪树明霞五凤楼,夷门自古帝王州”的美誉。而今,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如火如荼之际,这座古城也在尝试、探索,找寻自己的公共资源交易前进道路,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瞄准“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的目标大踏步前进。

  细数来路 基础要夯实

  所谓“根深方能叶茂”,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而言,制度建设、模式框架、职能定位这些基础需要打好,下一步的工作才能规范有序地开展。

  开封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探索,已经走过了数个年头。2011年,开封市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河南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开始推行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旨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交易成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运作的规范化、效益的最大化。

  开封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并于同年12月将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中心等交易机构整合成立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决策、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运行机制。“一委”是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招投标等交易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领导工作;“一办”是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交管委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建设及运作,规范交易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一中心”是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服务平台,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

  2015及2016年,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开封市按照河南省公管办的工作部署和开封市委、市政府“互联网+”的工作规划,以“高效、务实、廉洁、为民”为服务理念,以全省一流、全国领先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提升平台信息化建设水平,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工作。

  2016年7月,开封市印发《整合建立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交易平台进行整合,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同时,对整合目标、管理体制、制度规则、运行机制、监管体系、资源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进交易平台建设。

  数据显示,自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立以来,进场交易项目累计6513宗,交易额538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20亿元,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为政府增收4亿元。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现场

  立足当下 信息化助推

  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式的推进,昭示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息化时代来临。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不仅有利于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和交易活动的开放透明、便民高效,也有利于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创新监督手段,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公大厅

  开封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河南省公管办的统一工作部署,按照“标准统一、深化应用,整合资源、全面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秉承任务目标明确、政策落实到位、体制设置合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规范的工作目标,推进开封市及市属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信息化建设工作。

  开封市委托软件公司开发建设市公共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本级及祥符区、尉氏县、杞县、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实现统一使用网络平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统一交易登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抽取专家、统一交易规则;逐步实现自身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全面对接,达到“上连省,下通县”的互联互通的工作目标。

  在监督上,市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各类项目交易过程进行全程“事中监管”;平台内的交易活动则全程留痕,操作全程可回溯查看,实现“事后监管”。

  目前,开封市的交易平台已经具备网上投标报名,网上答疑,平台信息对接,计算机辅助评标,多家CA互联互通,网络交纳、退还投标保证金,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网络安全,交易全程留痕等功能,除计算机辅助评标及CA认证功能尚未启用外,其他功能均已启用并实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是一项需要探索并不断改进完善的工作。下一步,开封市将按照河南省公管办的统一部署,按照开封市“互联网+”工作规划,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效;逐步实现市县一体、省市贯通,公共服务、交易、监管平台纵横相连的纵深发展,进而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资源配置、预防交易腐败、服务便捷高效的整合目标,构建“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信息化建设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