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29 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深入贯彻《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和《2016年海口市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2016年9月7日上午,我中心就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召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投标企业、代理机构、担保机构等各方主体参加的研讨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就: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领域银行及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条件、范围、格式及期限,保函鉴别、延期及结算,电子保函的可行性等问题,分别从各自的业务领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交易中心黄晓川主任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要求,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是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投标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我中心将在充分借鉴先发地区经验和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投标保证金制度,将“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落到实处,让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更优质、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