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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以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推动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16-12-29     来源: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去年以来,五河县公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抓住政府机构改革契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真正实现了“管办分离”,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交易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1-11月份共完成招标采购预算总额21.8亿元,节约资金4.2亿元,平均节约率为19.25%。完成国有资产处置预算价1149.9万元,增值582万元。完成28宗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备案监管工作,挂牌成交出让面积98.79万平方米,成交额15.93亿元。
 
  一、改革机构,实现管办分离。五河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决策部署,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县公管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交易中心作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划归县发改委管理,真正实现了“管办分离”。
 
  二、完善制度,规范交易监管。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需要,五河县对近年来出台的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五河县实际,对涉及招投标方面的交易监管制度和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五河县建设工程中标项目押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废止,县政府重新修订出台了《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法》及其8个配套文件和《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三、加强对接,统一交易流程。充分利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一网运行系统”,严格按照“十八步”流程进行项目审批、业务办理、信息发布。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国有资产处置四大块交易项目均已全部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交易过程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全程监管杜绝场外交易。皖采商城采购方式全面推行,截止目前,已完成日常政府采购交易项目880个,成交金额548.1万元。
 
  四、多措并举,健全监管机制。倡导阳光招标、公开招标、透明招标,坚持应公开全公开,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强化公开环节。一是加强交易项目源头管理。不立项不招标,不招标不审计,财政不予拨款、支付资金,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二是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参与监督重大项目开标评标活动。三是利用开标评标活动监控系统与市局平台联网条件,实行上对下实时监督。四是通过相关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五、倡导诚信,完善信用体系。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加大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打击力度,对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处罚信息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同时,五河县执行蚌埠市一市三县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处罚互联互认制度,在一市三县范围内被处罚的投标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五河县招投标活动。一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监督招标人、中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二是严格实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联动机制,加强中标人标后履约监管;三是严格实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标施工企业的约谈承诺机制,对城投公司、交通、住建等单位重大、重点项目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四是强化标后监管工作。研究出台《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2015年五河县对7家投标企业和1家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了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处理,2016年已对8家投标公司和3家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了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处理,对9家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了计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