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1-04 来源: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按省、市、县政府要求,县公共资源局对2007年以来本单位起草或使用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是成立组织。为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公共资源局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和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清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清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度要求,从内容、形式、时效等方面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
三、形成长效机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进行修改、废止,同时报送市公共资源局备案。
通过近两周的工作,我局对《2011-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3个文件进行废止,对《建立招标投标统一市场若干规定》等2个文件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