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1-05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制度改革是2017年淮北市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优化服务,简政放权,淮北市改革创新开启了市、县一体化,制度、规则统一的新篇章,从2017年起实施新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质疑)及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新的管理办法有四大特点:一是启用了市、县一体化的投诉管理办法;二是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改原来文字说明为流程图的形式,明确指导招标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如何依法依规处理异议(质疑),简单明了、规范透明,减少了投诉人的跑趟数;三是规范管理,实现操作权与决策权的分离。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科只有受理投诉和调查、取证的权利,投诉处理的决策权由公管办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四是程序规范,公正高效。规范投诉处理限时、实名、书面投诉制度,权责明晰。
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净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达到监管部门权利更透明,处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