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1-12 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黄山区公共资源局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分层分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逐级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覆盖全面、权责相宜、责任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
二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机制。坚持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公管讲堂”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积极开展廉政约谈提醒和警示教育。
三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黄山区公共资源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认真排查制度建设风险、一岗双责风险、重大事项决策风险、权责清单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
四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平台,把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运行关键部位作为信息收集的重点,对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岗位及时提醒和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督查制度落实,做到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