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1-16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2016年,滁州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探索创新,扎实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11月17日,我市在国家发改委调研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做汇报发言。截止目前,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省级市县一体化试点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展“三分监管”运行模式。整合市县平台系统,由过去“机制分权、监管分段、审查分级”的“三分监管”运行模式发展为市县一体化的“三分监管”运行模式。一是“分权运行”。市县统一实行项目单位操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监管、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判的运行体制。招标权、监督权、评判权三权分设,各方主体权力责任明确。二是“分段管理”。市县统一实行受理备案、见证监督、专家选取、保证金专管等重点环节“分段管理”机制。各段独立操作,各尽其责,相互制约,防范不良行为的发生。三是“分级监督”。市、县(市)公管局分别对本级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分级监督,负责进场交易项目备案和全程监督。市公管局指导和监督县级公管局工作。“三分监管”运行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域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运行内控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依法监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二、整合“1+8”交易场所。一是物理整合。撤销琅琊、南谯两区交易中心,将两区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市交易中心交易。二是化学整合。整合土地等行业交易平台,土地交易全程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5月底,1市6县全部实现土地出让管办分离。三是虚拟整合。理顺市县两级中心关系,保留6个县(市)级交易场所,将6个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中心。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虚拟整合,6月底,全市“1+8”交易中心整合为“1+6”交易中心,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三、搭建“市县一体化”信息系统。以电子化、信息化为载体,建设信息全公开、操作全在线、服务全网络的电子化交易、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系统。
一是交易电子化。与省公管办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省建设厅的建设工程监管平台、滁州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数据交换,建立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交易系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竞价交易平台,探索产权交易淘宝竞拍,推进房屋出租出售、林权拍卖、公车处置等产权交易项目实现“背靠背式”交易。截止目前我市已开展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670余个,其中网上竞价项目560余个,节约采购资金270余万元,淘宝竞拍项目20余个,增值率约70%。二是服务便捷化。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信息库、代理机构库、信用信息库和交易项目库,市场主体在滁州市范围内“一地登记,全网通用”;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从项目注册到中标公示等10个环节全部在一个平台系统完成,市场主体 24小时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变“现场服务”为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4月份以来,新平台已注册项目2600余个,其中县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600余个,免费为400余家企业办理了CA数字证书。三是监管公开化。市县两级项目的交易公告、成交信息、合同信息、项目进展情况、行政处罚等信息统一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并自动推送到省政府采购网、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市电子政务网等6个网站,交易信息全公开;同时每一个进场项目的交易文件审核、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质疑、开标结果公示等所有环节全程网上留痕操作,各方主体均可在线查询,做到阳光透明,规范高效。
四、创新“立体执法”机制。一是信用监管。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公开披露竞争主体干扰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履约、不签订合同等十类不良信用行为;利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与规建委、检察院、法院联动,统一信用信息管理,组织开展信用分评标,提高诚信企业中标率,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处受罚,处处受制”“诚信经营,处处受益”的招投标诚信体系。2016年累计下发180余份不良信用信息认定书,组织信用分评标项目50余个。二是智能监管。系统全程闭合智能操作,投标截止时间系统自动查看报名、保证金缴纳等信息,评标专家系统随机抽取,开评标全程录音录像,标后保证金自动退还;同时信息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分析,查询比对投标保证金账户转出、投标报名MAC地址、投标企业是否在处罚期内等情况,为标后监管提供案件线索。2016年累计利用系统查询有价值案件线索30余条,处罚企业60余家。三是联合监管。依法获得建设、财政、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委托行政执法权,出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联合调查管理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办法》等,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和标后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目前我局有7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1-11月份,办理各类投诉40余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0件,处罚投标企业110余家。
五、营造“规范市场”环境。一是开展报备制度试点。组织在全椒县开展交易项目报备制度试点,进一步简化、优化交易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充分尊重和发挥项目单位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组织者、操作者的主体作用。重点突出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交易文件合法性负责的主体作用,杜绝“变相”审批。4月份以来,全椒县已在50余个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和政府采购类项目中开展报备试点工作,效果较好,既提高了交易效率,也减少了项目投诉。二是完善社会化代理机制。建立代理宽进严管机制,放开招标代理市场,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代理机构,制定《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等,统一市县代理服务标准,加强代理机构业务进行量化计分管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代理市场优胜劣汰。目前我市备案代理机构有50余家,累计对20余家进行扣分处理。三是推行交易服务标准化。全面清理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规定,统一各类交易文件范本,修订《公开招标流程》、《开标现场管理规定》、《评标现场管理规定》等,严格规范交易监管和服务中的行为,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完成制度汇编印制。四是实行交易平台零收费。禁止招标人违规收取企业投标信用保证金,取消代理机构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取消电子平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等,减轻企业投标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预计每年可减少涉企收费约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