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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渭南市优秀中介代理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7     来源: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介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形成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良好风气,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渭南市优秀中介代理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度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展交易代理活动的各代理机构。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2016年度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核定为不良记录。

  (二)具备与代理资格、经营业务范围、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设置合理。

  (三)有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企业管理良好;在代理活动中有监督、制约机制,工作分工、职责明确,重合同讲信用。

  (四)有与代理资格、经营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法。

  (五)代理水平较高,所出具的文件、资料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未出现重大差错;平时在工作中能积极探索和总结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成的代理业务量在本地区同等级资格单位中处于中上水平。

  (六)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交易大厅各项工作,遵守大厅管理纪律,自觉爱护交易大厅设备设施及场内卫生,服务态度良好,受到各业主单位及投标单位、供应商、各相关工作人员的好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加“2016年度渭南市优秀中介代理机构”评选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渭南市优秀中介代理机构申报表》(格式见附件);

  (三)代理机构信用手册复印件;

  (四)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资料;

  (五)公司人员的集体合照(并提供照片电子版),背景应能代表公司形象或体现公司标志。

  四、评选程序

  (一)参选代理机构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二)市交易大厅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的材料结合近两年来中介代理检查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2016年度渭南市优秀中介代理机构”侯选名单。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投标企业代表研究确定最终名单,优秀中介代理机构将获得荣誉证书,并在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表彰展示。

  五、评选要求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评审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切实做好这次优秀中介代理的评选活动,把能够代表本地区或本行业先进水平的中介代理机构评选出来,推荐上来,并通过评选活动,增强企业品牌意识,促进我市中介代理机构健康发展,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附件:1.《渭南市优秀中介代理机构申报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渭南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