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06 来源: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直各部门,驻沧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增加项目入场交易计划性,保证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现将各单位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集中采购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结合2017年预算工作安排,统筹谋划,合理制定本单位、部门2017年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计划。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进行的工程类、集中采购类、部门集中采购类项目,按照《2017年沧州市各部门工程招标项目一览表》、《2017年沧州市各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一览表》、《2017年沧州市各部门政府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一览表》(以上见附件)内容进行填报,做到应报尽报。填表完成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10日前报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报送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和场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联系人:孙 铖,联系电话:2175673
电子邮箱:czggzyjyzx@126.com
二、政府集中采购注意事项
1、各采购单位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和技术衔接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指派对此项工作熟悉的专人协助编制采购文件有关内容,此人为项目联系人,代表本采购单位负责项目技术要求部分。项目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沧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表》的要求,认真及时填报需求信息,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交货时间、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并承担对提供需求信息的法律责任。
2、各采购单位要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工作,按照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完善《沧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表》。
3、各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和资质要求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不得有倾向性、指定性、排他性的条款。原则上各采购单位应加强前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力求技术规格要求科学、全面、详细,货物类至少要参考三个或以上的品牌,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要求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供应商或排斥某一供应商的内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