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06 来源: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年,荆门市公共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目标,按照省局重点工作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综合监管全程化、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诚信规范化和执法常态化为重点,讲规矩、重担当、优服务、抓落实,为荆门加快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在湖北中部崛起作出新贡献。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平台整合升级,规范完善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及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系统、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管理;创新监管手段,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管系统,强化电子监控,推行系统自检;探索提效途径,放开民营投资招标,创新交易方式,优化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
二是推进综合监管全程化。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强化标中监管,落实联合监管;强化目录管理、属地管理和专家库管理;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推进交易电子化。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行标准示范文本运用,实现全市统一;实现“三级四类”(省、市、县三级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出让和产权交易等四类)交易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四是推进服务标准化。按照交易规则、网络对接、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信息发布、考核评价“六统一”,强化公共资源系统业务指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重点项目全程服务“四项制度”; 建立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路线图和服务台帐,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对所有关键节点实施节点管控,减少人为因素制约。
五是推进诚信规范化。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库,公开企业非涉密信息,同时对假资质、假证书和人员重复登记备案等存量信息进行清理;加强诚信宣传,普及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措施,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择优择强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建立“招标、中标信息”和“标后履约信息”双向通报机制,依法记录并公示招投标各方主体不良行为。
六是推进执法常态化。注重《条例》宣贯,依法受理投诉、举报;理清职责边界,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对重大项目落实联动办案,加强协调督办;强化不良行为记录,严格处罚措施,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