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08 来源: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政府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创新招投标运作机制的通知》。这是近年来,舟山市全面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屡审屡犯问题的一大重要成效,也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一大创新举措。该通知主要从六方面对招投标运作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是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国有资产出让、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进入各级招投标统一平台招投标。
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将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政府采购目录,进入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三是全面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全市统一建设并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制订有关电子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规范统一评标办法,优化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备案流程,对电子招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四是创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在目前建筑、市政公用、水利、园林绿化工程和监理、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制度实施基础上,对拟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企业进行定期、集中、规范的资格审查,从中选出一批企业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将预选承包商制度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发改、财政、审计、招投标综合管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和政府授权,建立联动管理机制,采取行业监管、履约监管和综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标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六是加强招投标制度规范和清理。对涉及招投标工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红头文件”“领导批示”“会议纪要”“抄告单”等进行清理。无主体资格、主体不适格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等,予以废止;同领域、同事项、同质化、同系列、前后道程序串联的,予以整合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