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15 来源:公共资源网/公共采购杂志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2016 年年初部署全年平台整合工作任务时曾指出,要不断健全“1+4+N”的统一制度体系。其中,“N”是指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
2016 年岁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加快工作节奏,瞄准完善规则,出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推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向纵深发展。
国办发63号文要求“各省级政府要根据全国统一的规则和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完善服务流程和标准”。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是规范平台服务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也是管理和规范平台的重要抓手。为此,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工作专班起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于2016年12月出台实施。《细则》积极围绕提高平台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五个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符合法律规范,便于实际操作,确保市场主体满意。
结合平台整合 保证统一性
湖北省年初制定了《湖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对出台《细则》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在开展平台整合工作的同时,结合平台整合工作成效,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令第39号),不断思考、探索、实践。制定《细则》,明确了紧扣“放管服”改革主线,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增强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交易效率,坚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与监督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的发展方向,着眼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构建全省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实现信息资源、场所资源和专家资源的整合共享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结合监管体制 保证科学性
《细则》结合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分工。强调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还明确了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在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系统、拟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实施专家库管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追究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细则》充分体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总体要求,也是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推进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完善了服务规则,统一了服务流程和标准。
结合上位法律 保证规范化
《细则》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以《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为依据,结合已有的各项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范,以不违背制度规范中明确的内容和界定的概念为原则,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特点与创新做法,做到了不重复已有制度规范的原文内容,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和要求。如不再界定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概念,而将文稿篇幅主要用于表述按照有关上位法及制度规范的要求,所作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面的规定。
结合权责清单 保证高效性
《细则》结合权责清单制度,以“简化行政程序,优化服务流程”为核心,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晰权力边界,划定责任范围,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运行。有利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对市场主体自主权的干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细则》着重规范平台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环境。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同时对阻碍竞争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明确法律责任约束。二是《细则》注重提升平台效率,为市场主体节约各类成本。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实现无纸化和网上服务事项办理,现场办理实行窗口集中服务;电子服务系统实现CA数字证书互认,实现市场主体一地办理,全省通用;明确市场主体已经网上注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不得强制其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等。
结合实际工作 保证操作性
《细则》即原则性规定文件,同时也要保证落实,不仅注重原则性规定的约束性及规范性,更注重规定的普遍适用性、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如在平台建设方面,明确要求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应当满足相应的需求,对功能区域划分及服务设施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在平台服务方面,要求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要求平台服务机构有专人为市场主体提供咨询服务;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是信息数据交换共享的枢纽,并对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信用信息和专家资源信息的交换共享都作了具体规定;在加强监管方面,要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建立协同监管,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通过将原则性规定与可操作性规定相结合,能够确保规定落到实处,有利于《细则》出台后的贯彻实施。
作者简介:毛婧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规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