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海盐县:公管办四举措助推海盐县小城镇综合整台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 2017-02-22     来源: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快海盐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的推进,海盐县公管办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提出四项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推进项目实施:

  一、主动对接,提前服务。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县公管办先后与元通街道、于城镇、百步镇等对接,提前介入为项目业主提供政策咨询、计划编制、疑难解答等服务,帮助项目业主完善招标方案,加强节点管理,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容缺受理,同步招标。对各镇(街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申请,县公管办实行容缺受理。对于项目审批部门已办理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但土地、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尚不完备的项目,在土地、规划出具相关书面意见的前提下,工程项目可提前实施招投标。

  三、绿色通道,提升效率。县公管办设立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安排,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第一时间组织开标、评标和中标公示,确保小城针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优先受理、迅速办理、高效办结。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时间,确保项目尽快招标、尽早开工。

  四、加强指导,规范招标。针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面广大量大,明确依法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费用在200万元以下的,要求各镇(街道)公共交易平台要加强管理、程序规范,通过网上报名电子化招投标,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交易活动规范运作。同时,县公管办加大对代理机构的培训,要求招标代理业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从业人员做到熟悉业务工作流程,规范执业、勤勉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