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24 来源: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招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好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防控,自3月1日起,海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相关规定,对招投标活动中重大项目实施纪检监察备案。
《规定》明确:凡是房建5000万以上,市政、绿化2000万以上,专业工程、设备招标500万以上及非电子标的工程建设项目;300万以上的项目、100万以上单一来源项目及年度协议供应商、通用设备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出让额100万以上的招标、出租金50万以上及国有资产续租价格评审的产权交易项目,在项目立项同时,必须向中心监察室进行日报备。监察室建立登记制度,随时对项目情况进行检查,月底汇总相关数据资料,并在每月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报告备案中瞒报、谎报、漏报等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情况的科室和个人,海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严肃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