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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24     来源: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遵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下称《办法》)要求,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坚持依法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各类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明确了各部室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对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保密审查等程序进一步进行了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中心网站、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公开等方式,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新颁法律法规、中心动态、建设工程、产权交易、矿产交易、政府采购等情况,让社会各界了解中心工作、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同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在《遵义日报》、《遵义晚班》等多种渠道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向社会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1月至今,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600条,政策法规类20条,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类5600条,参加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互联互通工作通报会2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1月至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1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过涉及信息公开的费用,复印均为免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五、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服务型中心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完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强化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心网站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巩固队伍。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及时发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市、中心出台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文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

  六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