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24 来源: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市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严格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提出的“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五全”服务目标,坚持“程序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全员廉政化、交易阳光化”的运行要求,以“互联网+”理念,全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发展,共完成交易项目1679宗,交易金额701.74亿元,节约(增值)金额11.49亿元,交易宗数同比增长61.44%,交易金额同比增长88.22%,节约资金增长192.83 %。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建与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提前谋划。提前制定党组和支部《2016年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三是健全支部。因人事变动,支委委员不全,按规定进行支部换届,下设两个党小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重视党员发展,3名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四是从严管理。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始终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实绩选拔任用干部,提拔任用七级职员7人,八级职员6人。五是脱贫帮扶。赴同步小康帮扶点务川自治县涪洋镇永和村开展“访贫问苦”、“结对帮扶”、“同步小康”挂帮活动3次,计生帮扶1次,开展脱贫攻坚座谈会3次,为永和村争取项目3个,资金达450万元。从办公经费中拿出5万元拨付给永和村,用于购买办公设备与办公器材。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次。
二、交易业务工作
(一)整合平台资源。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遵义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遵府办发〔2016〕54号)后,按时完成了全市的公共服务平台的整合。
(二)建设中心大楼。牵头负责新建的遵义市公共服务中心(含市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体工程已竣工,现进入装修阶段。
(三)推进互联互通。一是包括市交易中心在内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系统已上线运行,全省各地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由统一的发布平台向外公布交易信息;二是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基本架构已经组建完成;三是全省数据聚集与分析系统正与省互联互通平台对接,让公共资源交易的数据真正实现与全省大数据对接;四是实现数字证书省内登陆。通过接口开放和软件系统升级改造,只用一把锁即可以在省内其他各个地区交易系统登录。
(四)强化综合监管。一是强化行业监管。2016年3月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简称《会议纪要》,遵府专议〔2016〕24号)后,市公管办召集公管委成员单位召开2016年度第一季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执行《会议纪要》,切实加强监管和指导,及时纠正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规范现场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采取现场监督、网络和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督、确保评标现场封闭式管理,保证评标专家依法独立进行评标。三是落实《入场交易证明书》制度。我市从2016年3月1号实行《入场交易证明书》制度。市交易中心于2016年4月16日出台了《入场交易证明书》办理工作流程,可于网上下载。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利用会议或文件形式督促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贯彻和执行,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入场交易率。
(五)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文件精神。一是减少审核环节。如减少企业在电子交易系统内基本资质信息注册资料;在电子招投标中,取消入场受理及招标文件阶段的审核环节,只针对电子系统的正常运行实行电子符合性检查,其他审核步骤全部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完成。二是减少收费项目。规范招标文件费的收取,严格按照省要求收取招标费用,除此之外不再向投标人收取其它费用。三是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暂行)》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暂行)》修改市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制定《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开评标现场见证服务行为若干规定(试行)》,规范服务行为。招聘9人加强开评标现场的见证服务工作,安排专人维持开评标区域秩序,确保开评标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加大硬件建设。投入30万更新监控系统。增加1台大容量服务器,解决评标系统和网站反应慢的问题。五是完善电子平台。对网站进行改版,进一步修改完善电子平台功能。
(六)狠抓交易业务。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交易项目宗数、交易金额、资金节约均达历史新高。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79宗,交易金额701.74亿元,节约(增值)金额11.49亿元,交易宗数同比增长61.44%,交易金额同比增长88.22%,节约资金增长192.83 %。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341宗,交易金额463.60亿元,节约资金10.92亿元;政府采购交易项目232宗,交易金额183.28亿元,节约资金0.55亿元,节约率为0.30%;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102宗,交易金额54.76亿元;国有产权交易4宗,交易金额0.10亿元,增值金额0.10亿元,增值率40.80%。
四、2017年工作打算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建起来、系统要联起来、数据要用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精神及全国平台整合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手段,建立统一、规范、阳光、法治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作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集约化和资源配置效益化。
(一)进一步强化规矩纪律。进一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性文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强化问责制度,全面提升中心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凝聚力。
(二)进一步规范进场交易。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公管委成员单位,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录(2016修订)〉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44号文件)精神,从整合资源,规范交易,统一监管的角度推进目录内交易项目一律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中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发展的障碍、对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探矿权和采矿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不合法的限制等。新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必须加大合法性审查。
(四)积极参与全国互联互通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系统建设力度,实现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对接。
(五)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加快遵义市公共服务中心大楼的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投入使用,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规范化交易场所。
(六)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按照省统一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进一步规范市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流程,真正把市交易中心建设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高速公路”。
(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主动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推进招投标市场的治理。统一认识,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工作,把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法规、规章、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项目业主、施工企业、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专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