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24 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的通知。
普查对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普查内容:省、市、县三级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服务内容、服务实效和监督考核等。
特别提醒:普查内容涵盖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政务移动客户端、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服务渠道。
普查方式: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体系普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负责下载《政务服务体系调查表》(点击原文查看),组织相关单位填报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体系调查表》并逐级上报。
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1日
普查意义:
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支撑,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展开普查有助于摸清各地区政务服务有关情况,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