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2-27 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亳州公管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量。
一是落实“营改增”政策。国家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及时对招标文件有关费率内容进行修改,既落实了国家政策,又方便了投标人投标。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企业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实行施工企业投标承诺制度,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招标投标重要考量因素,建立中标候选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核查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三是推进“双创”工作落实。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试行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提高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竞争力。
四是推进信用信息建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和相关备案手续。
五是逐步完善履约担保制度。履约保证金采取保函+银行汇款或者银行汇款形式,在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节点,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六是推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中标公示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是严厉打击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项目进行考察或者约谈,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限制其一定期限参加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