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盘锦市公管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认真履职,突出效率、效益、效能,依法采购交易,勇于探索、敢于担当,遵循“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进场项目,为开启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新航程迈出了扎实一步。现将盘锦市公管办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公共采购交易情况
2016年度市公共采购交易规模为264.94亿元,节约资金18.36亿元。其中:PPP项目总投资54.41亿元;建设工程共计投资150.91亿元,含住建工程140.97亿元,交通工程0.53亿元,水利工程9.41亿元;产权交易项目成交金额3.31亿元;政府采购规模为56.31亿元,节支额10.3亿元,节支率19%。
二、主要工作回顾
(一)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成立市域内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机构
盘锦市已组建成立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在市域内建立了一套“决策、监督、执行”相分离的运营模式组织架构。这项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所辖区县政府采购中心划归本级政府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区县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分支机构。
2.理顺职责,完善运行机制
在“盘锦模式”的基础上,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公共、公用、公有资源交易的微观监管职能、协调、指导整合到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督、执行与服务统分结合的管理机制。
遵循《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依据“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设计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手段”运行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形成了“一套系统、二部法律、三个平台、四段式管理、五位一体监督、十个统一”的管理运行模式。在手段上,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了电子化交易系统。按照“十统一”的要求,对原系统升级改造,通过计算机固化流程、模板化操作、自动化流转,将八大类交易板块统一进入一个平台模块,实现了交易全程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出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会同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在省内率先发布了《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了采购交易流程,监督管理体系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便利化
1.选择重点行业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4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盘锦市公管办起草的《盘锦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首批示范项目实施意见(试行)》。2016年6月初,盘锦市公管办建立了全省第一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构动态数据库”,将招标代理服务等十二个领域作为首批试点项目。目前,首批机构入库工作已结束,共224 家服务机构入库,现已投入使用。
2.出台《盘锦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4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盘锦市公管办起草的《盘锦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为全省范围内首例。
3.编制《盘锦市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目录》
盘锦市公管办于2月中旬,按照《盘锦市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盘锦市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目录》。4月23日,市政府下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目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走在了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