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10 来源: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属有关单位、评标专家、招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供应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20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第39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函〔2017〕3号)有关要求,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数据电文和操作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成运行后,将实行CA数字证书登录,各交易主体、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操作。
为推进我州公共资源全流程无纸化电子交易进程,确保电子交易平台如期运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用起来”的目标,我局将组织开展集中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办理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二、办理对象及方式
1.凡进入文山辖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供应商)、采购单位、评标(评审)专家、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人员、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等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
2.评标(评审)专家、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人员、采购单位、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采用现场办理方式到指定地点办理。
3.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供应商)注册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线上办理,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三、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评标(评审)专家需提供评标专家电子签名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需提供个人证书电子签章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人员需提供个人证书电子签章申请表(附件2)、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州级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人员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所需材料交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州级评标(评审)专家资料于3月21日前将所需材料自行交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各县(市)资料报送的相关要求: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并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工作人员资料交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进行统一办理;县级评标(评审)专家资料统一交到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于3月21日前将县级评标(评审)专家资料交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请将指定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传真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电话:0876-2615516。
四、办理流程
1.评标(评审)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填交相关表格后,随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办理。
2.五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领取数字证书。
五、注意事项
1.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通用。
2.各相关单位至少要申请办理一个单位电子印章、一个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数字证书、一个授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签名的数字证书,以方便和规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业务。
3.个人数字证书用户须本人亲自到证书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证书业务。办理数字证书所需的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如单位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年检、个人身份证件无法进行扫描验证,将导致数字证书无法办理。
4.各单位办理电子印章需提供的公章原件,必须是经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法定公章,保证公章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5.评标专家数字证书在评标时使用,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数字证书在办理业务、监督审核时使用,钥匙盘内有电子签名,请谨慎保管钥匙盘和密码。忘记密码或者钥匙盘被锁定需拿到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窗口处理。
6.电子证书和印章有效期为壹年(自发放之日起算),到期后需拿到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窗口办理续期手续。
六、联系方式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云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志平,联系电话:0876-215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