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14 来源: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实现公共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我市从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入手,于2014年成立了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实施工作。2016年全年,各类进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累计完成789项,实现交易总额91.24亿元,节约资金1.51亿元,节约率1.80%,增值资金289.33万元,增值率0.33%。
一是实行三权分离,权力进笼,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按照自治区、市委、政府的要求,我市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坚持“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行政监察”的原则,整合原有交易机构,形成了“一委一办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交易,决策、监管、执行三者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目前,我市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活动由检察机关、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监察和监管。
二是制度先行,程序规范,实现运行进程透明化。2016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中心又制定出台了14项公共资源交易配套管理制度和10项工作流程,实施五大改革创新措施,建立了“八统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规范化运行、营造了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在操作程序上,使用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评标专家抽取、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等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信息化处理系统,实现交易全程透明。
在今后工作中,市公共资源中心将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推进市、旗县区电子交易网络体系互联互通,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监督常态化、信息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