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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征集评标专家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3-15     来源: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现面向全市征集评标专家,充实我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评标水平,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专家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2、工程类专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取得国家相应执业注册资格且已在相关单位注册。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6、入库专家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7、没有经济及其它犯罪记录或被取消评标资格记录。

  申报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申请人,上述第1款条件可放宽为“从事公路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且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8、申报政府采购专家应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征集专业类别

  本次征集专家的专业有市政工程类、信息工程类、机电机械类、测绘类、水利工程类、交通类、医疗类等领域。

  三、申报方式

  (一)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请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下载《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征集登记表》,填写后,携带表格及相关书面材料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信息科(717)进行申报。

  (二)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两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其它证明具备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注:所提交材料的原件要同时提交,审核后退回。

  四、审查程序

  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纳入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五、申报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8日

  六、申请人要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家莉、吴也、丛丽丽

  联系电话:0468-3358809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