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15 来源: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为推进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全面了解掌握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和管理情况,破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难题,3月8日,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召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贯彻落实《兴山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兴政发〔2016〕10号)和《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兴政发〔2016〕1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和指导,兴政发〔2016〕11号文件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权利,希望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对进场交易项目各个环节监管力度。二是要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评审和监管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开工。三是要合力做好标后监管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项目交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项目标后约谈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建立项目联动巡查制度,督促中标人认真履约;建立交易信息互通机制,坚决打击分包转包、借用资质、履约不力等行为,共同营造诚信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