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0 来源:
眉山市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中紧扣公共资源交易和整合电子交易平台这一主题,切实构筑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一、切实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层级整合。按照“政府推动、统筹推进、整合层级、分类指导、创新监管”的原则。市政府办印发了《眉山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全市不再保留原有的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整合设立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县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2016年6月底按时完成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层级整合,6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成为市交易中心分中心,原单位吊牌及印章全部撤销。
二、切实理顺管理体制。为进一步理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区县分中心管理体制,明确各自在机构运行过程中的责权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体制的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2016年12月30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议印发实施。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这一文件,明确市中心与分中心各自责权利及工作要求,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严格监管、高效运转,标准化运行,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切实整合拓展交易平台进场范围。市区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之初就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统一纳入公共资源平台交易。2016年区县新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也依托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同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市政府编制印发了《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2017年将PPP项目纳入平台交易。。
四、切实整合建立统一的电子化交易平台。2013年就建成了市县两级统一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了市域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通互联。目前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交易、产权交易四项主要业务工作均实现了网上交易,其中工程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016年12月完成对接省级电子化交易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联网互通。
五、切实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着力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意识、规矩意识和问责意识。市公管办印发实施了《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诚信库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四个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