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2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有效避免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现场围串标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净化我县采购交易环境,根据《金湖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三重一招”改革创新十条措施》(金政发〔2017〕20号)文件精神,金湖分中心自今年3月起针对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试行“双信封报价”。
该报价法要求凡参与竞争性谈判报价的供应商,须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两份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分别标注“报价文件第一信封”、“报价文件第二信封”,且第二信封报价不得高于第一信封。其中,第二信封报价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谈判后的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相同报价的供应商再进行一轮报价,价格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目前,金湖分中心先后在5个谈判项目中试行了该方法,取得良好效果,获得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一致认可。此法的成功运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招标现场围串标风险,优化了交易环境,还有效提高了我县采购项目交易的信度和效度,为实现充分竞争打下了良好基础。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