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2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第四季度,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及市、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进行了网上抽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存在以下问题:1、网站可用问题:多处死链接,扣40分;2、信息更新问题:政策法规超过半年不更新,扣4分;3、互动回应问题:办事要素缺失办理时间、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申请条件、设定依据,扣12分,核定为不合格网站。县政府决定给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批评。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通报为鉴,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在确保网站合格前提下,切实提高本乡镇、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乡镇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网站的监管,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网站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严格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件的检查标准,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将实行季度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于每季度第2个月末发布抽查通报。
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中国政府网、河南省政府网、南阳市政府网、内乡县政府主网站的协同联动。中国政府网及省、市、县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各乡镇政府网站应在24小时内转载;涉及某个行业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要及时转载。县政府办公室将把各乡镇及部门转载情况纳入抽查范围。
三是强化对政府网站的监督考核。中国政府网已开设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对网民举报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转发有关地区和部门办公厅(室)进行处理。县政府办公室将把每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抽查不合格的网站,按政府网站管理相关标准扣分;将进一步加大对存在突出问题政府网站的问责力度,对累计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网站,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县政府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