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8 来源:中国财经报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近日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实施细则、交易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质疑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建立起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的管理制度,标志着该区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新阶段。
该区近年来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作为推进财税改革 “重头戏”,着力打基础、重规范、提效率,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16年,区级平台累计完成进场项目742个,预算金额1.93亿元,成交金额1.58亿元,连续3年交易规模亿元以上。
近日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从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8个方面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作出全面规定,重申了“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三级管理架构,明确发改、住建等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职能职责,划清了各自权力与义务,为合力监管提供制度保障。首次将竞争性磋商采购以制度形式明确为区级交易方式之一,并明确将公共资源管理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从而为制度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从项目预算管理、操作权限、申报流程、项目变更等10个方面细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规定政府采购类实行预算管理,严格 “先预算后采购”;项目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凡目录内一律进入平台集中交易,做到“应进必进”;明确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交易方式适用情形,其中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要分级分类审批。
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备案等问题,该区专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标后项目合同必须严格依据交易文件、招标承诺等订立,从签订到完成备案最长20个工作日,备案合同是交易必经程序。
为补足标后监管短板,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真正构建起从预算编制、交易审核、项目操作、合同备案到履约验收的“闭合”管理循环。办法明确,项目单位是交易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公共资源交易质疑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从质疑投诉提起、受理及处理条件和格式等方面对质疑投诉处理作出规范,填补了该区公共资源交易质疑投诉制度空白,有利于维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对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财政部门将给予通报,记入不良行为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限制其参与辖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