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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管局严把“三关”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发布日期: 2017-03-31     来源: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一是严把交易方式审批关。对于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交易方式的项目,严格按照《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审批暂行办法》和《项目变更交易方式审批流程》规定的流程审批,依法依规执行。二是严把交易文件(公告)审备关。严格执行交易文件(公告)审备程序,集中业务科室进一步加强交易文件(公告)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审查备案。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不符合实际操作情况、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条款和言语加以修正和规范,力求措辞用语准确到位,杜绝理解歧义。同时保证招标效率,审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三是严把交易合同备案关。制定了交易合同备案须知和审查表,加大交易合同中招投标要素条款备案复核力度,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一律不予备案直至达到备案条件,保证招标成果有效落实,为标后现场履约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