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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交易业务4月1日起正式运行

发布日期: 2017-04-05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网

  自省政府批准佛山市成为全省首批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城市之后,佛山市大胆探索,积极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总纲领文件,并明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建设排污权交易系统并在其指导下开展排污权交易业务。
 
  3月27日下午,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业务培训及工作交流会议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市环保局、市交易中心及各区环保局相关领导和人员出席了会议。这是一次重要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贯会议。从4月1日起,佛山市一市五区的排污权出让、转让、受让等排污权交易业务将集中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开展,市交易中心为排污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鉴证等服务,在市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市场交易。
 
  会上,市环保局解读了《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业务办理指引(试行)》、《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指引(试行)》及价格政策、资金管理政策等相关内容。市交易中心解析了《佛山市排污权交易规则与流程(试行)》,并演示了排污权交易系统中的网上竞价系统。市环保局陈振华副局长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的部署。
 
  会议指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是佛山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通过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污染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为建立现代产业腾出环境容量,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促进环境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会议强调,佛山市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而开展的,排污权指标从无偿分配到有偿使用,从政府到企业都面临观念的转变,要大力宣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环境资源价值理念,各区要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为试点工作提供舆论保障,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让企业清楚认识到通过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排污水平,控制与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从而社会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会议要求,各区环保局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政策制度,加深对“1+6”(即1个总纲领文件和6个分项制度文件)架构体系的理解和认识,将各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到实处。与会各方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相关政策文件和精神要得到有效的宣贯落实。
 
  另一方面,根据佛山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部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排污权交易系统。为确保排污权交易业务顺利进场交易,市交易中心多次主动与市环保局就排污权交易规则与流程、排污权交易系统与排污权管理系统的对接等问题进行沟通;为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市交易中心会同市环保局先后前往山西、陕西、浙江等地学习。在借鉴其他兄弟城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市交易中心充分考虑佛山的产业特点和现实条件,起草排污权交易规则与流程及相关配套文书附件,细化排污权交易各个交易方式的具体业务流程,编制排污权交易办事指南以及相关业务流程图,确定排污权交易系统的框架及功能模块,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系统开发建设。目前,排污权交易系统已建成,定于4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拓展排污权进场交易,是佛山市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接下来,市交易中心将按照“成熟一个、整合一个”“应进尽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的整合和对接,全力打造佛山特色的“一门式、一网式”“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式。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