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4-11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芜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积极构筑“交易市场诚信评价体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客观、审慎原则,谁评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诚信评价实行“统一平台,分级负责,分类评价,综合评级,动态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1)强化宣传引领。广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多方交易参与主体走诚信发展的道路,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主体自律意识,促进行业诚信之风。
(2)强化自身建设。全面规范交易服务行为,向社会公开所有交易项目的交易流程和办结时限,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拓宽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并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受理的举报方式,以高效、便捷、互动、保密的特点,保证了举报渠道畅通。
(4)强化信用运用。收集、审核、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在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初步建成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并在招标文件公告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诚信承诺。通过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构筑了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县公管局加强业主诚信评价培训,根据芜湖市下发的诚信评价细则全面、系统将被评价市场主体的日常行为表现予以标准量化,给定了评分分值,同时明确了综合评价得分折算成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并与招标投标、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落实政策倾斜等挂钩,促进以“两场联动”(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从而促进招标采购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公管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严重不良行为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人员 “黑名单”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确认和录入“黑名单”信息。“黑名单” 制度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做到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由各行政监督部门确定的“黑名单”信息实时录入评价信息系统并自动生成“黑名单”库。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评价对象的评价等级、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良行为信息及禁止参与投标期限等相关信息。被列入“黑名单”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禁止参与投标。
建立并有效执行诚信评价制度彰显了芜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党组先锋本色,有效地保证了芜湖县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公平公正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