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鹤壁政府集中采购科认真组织学习落实鹤财〔2017〕4号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 2017-04-12     来源: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鹤财〔2017〕4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通知》规定了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空调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需要配置的资产配置标准等内容。

  获悉该《通知》后,政府集中采购科高度重视,立即结合工作实际,及时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会议。4月7日下午,组织科室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会议要求大家明确下步办公相关设备采购的要求,提高认识,认真执行。二是加强沟通。对科室目前承担的项目进行排查,逐项对照采购设备清单单项采购预算,发现超标准的设备及时和采购人联系,避免出现因单项设备超标财政不能支付的现象发生。三是完善模板。对原有的采购文件模板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明确规定投标商单价不符合鹤财〔2017〕4号文件规定的为无效响应,有效提高采购效率。四是强化宣传。已将鹤财〔2017〕4号文件上传至中心网站,便于供应商、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随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