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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四措并举”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4-12     来源: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升代理水平,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廉洁高效、规范管理、预防腐败的工作要求,坚持“四措并举”,促进中介机构市场规范有序,代理活动公正廉洁,代理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资格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核准力度,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机构进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备案表》和《舟曲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机构进场交易管理办法》,对在舟曲县域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9家中介机构与州交易中心进行双重管理,严禁无证和越级承揽招标代理业务;严禁招标代理机构出借、转让资格证书;严禁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资质挂靠。

  二是加强招标管理,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质量。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严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完成招标代理具体事项,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凡有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是加强量化管理,创建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体系。严格落实“一标一考”机制,采取招标单位和交易中心综合打分法,为代理机构每个项目的进行量化考评。考评采用记分制,对不按照中心工作流程,造成工作失误或废标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的,按相应分值量化扣分,每季一汇总、半年一小评、年终一总评,考评不达标的代理机构,依据《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机构进场行为考核管理细则》和《舟曲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机构进场行为考核管理细则》进行停业整改。2016年对3家代理机构进行了通报,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是加强收费管理,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廉洁建设。引导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取代理业务费,专家服务收费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严禁为承揽业务采取恶意压价的竞争行为,严禁以赢利为目的高价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或向投标人收取资料费等行为。同时,要求每一个招标代理机构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让“三公”和“诚实信用”进驻并扎根于企业的灵魂,保障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