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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严格规范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4-27     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进一步严明合同备案工作程序,切实规范标后履约行为,扎实推进市场诚信建设,日前,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和规范金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凡经金寨县公管局核准采取委托组织招标形式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平台交易的各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含小型工程简易招标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七日内,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均应到金寨县公管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否则,县有关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通知》同时规定,金寨县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项目合同备案,比照《办法》规定执行。

  严格加强合同备案管理,是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的统一要求,是贯彻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信用”管理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责任、扎实推进市场诚信建设和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