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5-03 来源:海安县公管办
近日,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业务培训会在县行政中心报告厅举行,各区镇分管负责人、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县级机关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政府采购专管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和驻场窗口人员,专家评委代表,以及县公管办、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县公管办主任杨云根对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部署。2016年县公管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服务和综合监管职能,不断提高主动服务能力,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强化综合监管力度,树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新形象。全年累计交易项目2086项(宗),交易额41.88亿元,节约资金10.86亿元,增值资金1028.04万元,电子招投标工作受到省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彰,平台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2017年县公管办坚持深化改革、规范管理、依法交易、提升效能,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型、公平效率型、法治型、廉洁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是严格执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明确交易管理、专家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监督考核等具体服务管理细则,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速增效,建立招投标挂钩联系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实行“清单式服务”、通用物品批量集中采购,推行“评定分离”招标方式,试行服务类项目续签合同;三是全面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诚信管理体系,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力度;四是全面夯实标后监管工作,完善全县统一的电子化标后监管平台,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实行电子化考勤,推行电子化监管,强化政府采购结果验收制度,完善标后履约、评价、反馈机制,打击围标串标挂靠资质行为。五是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双聚双创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机关,加强县镇两级电子化招投标队伍建设,注重在专业学习和实践操作结合中提升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对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作情况加强监督。
会上,还解读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考核办法及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