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5-04 来源: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采购行为,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蚌公共资源局﹝2017﹞28号)文件,列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共219条(工程类57条,货物类110条,服务类52条),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业的标准和规则的条款明确排除,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并满足充分竞争。
为贯彻落实好该文件精神,我局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蚌埠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同时要求代理公司严格按照清单规定设置资格条件禁用内容、商务条款禁用内容、采购需求禁用内容、办法和评分标准禁用内容等编制招标文件,审查备案科对照负面清单严格把关,确保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使我县的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