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大连: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项目必须纳入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5     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辽宁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115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93号)文件,我办于2015年启动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平台可承接市区两级建设工程招标、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港口水运工程招标、医疗器械和耗材采购、公路工程招标、水利工程和自来水工程招标、国有资产出让等交易项目,交易电子化率超过60%。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2016)第39号令)的要求及我办行政职能,现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项目纳入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让流程

  1.按《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资〔2013〕559号)和《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大财资〔2017〕203号)文件要求办理审批核准手续后,在线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资产出让公告;

  2.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在线竞价或现场竞价;

  3.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交易结果;

  4.反馈市场主体履约信息。

  二、出让方式

  出让人直接出让或委托出让。

  三、监督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和财政部门依法监督相结合。

  四、业务办理

  请登陆:http://ggzyjy.dl.gov.cn,依提示操作。

  平台联系人:徐中华(技术)65850588,18098827890;

  鲁启闯(管理)65850940,15241112377。

  特此通知。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