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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促廉洁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17-05-08     来源: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为确保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运行,实现阳光交易,楚雄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能力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力促廉洁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内部监管制度28个,加强对项目进场交易情况督查和各个交易环节的监管,及时纠正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交易现场管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机构与各行业主管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发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信息库共享功能,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二是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及时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文件的通知》,对全市各类项目进场范围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界定,确保做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应进必进”。三是规范招标代理市场。严格要求全市进入交易中心的所有项目,统一到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开展交易报名、信息发布、交易文件发放等工作;并全面推行交易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责任,项目经办人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严格杜绝规避交易。严格禁止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对未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工作,进入交易中心后严格依法、依批复文件开展招投标,禁止把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擅自变更为邀请招标或化整为零、借其他理由规避招投标。

  今年1至4月,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开展各类交易项目272个,交易额6.91亿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1271.42万元,增加收益金20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