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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我市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发布日期: 2017-05-11     来源: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月15日,海宁出台《海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应急发包招标办法》,积极响应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将根据项目单项合同预算价大小分别按不同的发包办法确定承包单位。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应急发包勘察、设计、监理和建筑、市政、绿化、水利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各镇(街道)相关项目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按规定通过商务报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目前,建筑、市政、绿化项目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已通过公开招标组建完成,各镇(街道)相关项目施工可以按应急招标办法规定组织实施,从而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