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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财政局“三公开”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5-1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临汾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一是全面公开。坚持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明确除涉密单位外,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算。并规定市级各部门应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将本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公开。统一了市直各部门预算公开格式,做到“三有”,即有基本概况,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有预算报表,包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总表”“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等10张表格;有情况说明,包括预算数据变动及原因、政府采购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等8项具体要求,并提供了模板,便于单位参考操作。三是集中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各部门预算在规定的时限内集中在“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查询监督。同时,规定各单位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提高群众知晓率。市财政局定期对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开展网上抽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预算公开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