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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启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 2017-05-1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一些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根据国家统一要求,省财政厅与省编办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陕西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此方案提出了我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同时明确了不同事业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的参与角色和程度,给出了陕西省贯彻落实的时间表和实施步骤。按此方案,我省从2018年起先选择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省卫生计生委共6个部门实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改革试点。改革的核心是将承担公共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相关财政拨款调整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实施购买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19年推广至12个部门,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在全省全面实施,全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起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