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16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的监管,2013年以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了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评价抽检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履约抽检不断增量扩面,向广度和深度推进。随着抽检工作的日趋深入,抽检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采购人和履约供应商的责任意识不到位、抽检工作流程不完善、不符合项整改或处理措施不清晰等。为此,迫切需要出台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标准,规范采购人、供应商、生产厂家、第三方抽检机构等各方在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责任及行为,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评价抽检服务质量。
2017年年初,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切实践行“深圳标准、深圳质量”理念,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申报编制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旨在定义和确认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的适用范围、职责要求、抽检工作流程、抽检项目和结果评价标准、抽检方案和报告内容、后期不符合项整改和处理办法等内容,以实现履约评价抽检工作“有规可依”,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过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践行市委市政府在六届五次全会提出“打造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理念。
2017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规范》的立项申请,《规范》的正式立项标志着前期准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意味着标准制定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