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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服务与监督并行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发布日期: 2017-06-19     来源:财政部

  一是面对面交谈,畅通交流渠道。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邀请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会上各代理机构积极发言,对代理各单位政府采购过程碰到的常见问题、难点问题认真探讨,互相分享工作经验。

  二是点对点指导,规范业务标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规范是政府采购环节的第一关,针对各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上存在的不足,请市政府采购中心制作各类招标文件的范本,供各代理机构参考,并对招标文件制作的关键点进行培训,切实减少质疑、投诉。整理了近四年政府采购收到的投诉案件,与各代理机构进行分析、沟通、提醒。

  三是实打实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出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从制度上规范对代理机构的检查。严格落实《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按规定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公示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