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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分中心政府采购信息“四网”公开发布

发布日期: 2017-06-23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规范发布行为,提高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度,根据财政部第19号令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统一发布规定》,江苏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三措并举,着力拓宽采购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细化责任分解。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必须经平台统一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为信息发布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信息的具体发布,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采购中心负责对信息发布的流程、规范进行指导,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发布渠道和具体内容;财政局和交易监管办作为监管主体,负责交易信息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是扩大覆盖范围。经审核后的交易信息需按项目类别在不同平台发布,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实现采购信息共享,吸引更多实力强、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按要求,PPP、单一来源采购及公开招标等重大项目信息需同步推送至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询价等项目需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金湖政府网同时发送,保证“四网”同台对接,广泛覆盖。

  三是加强权限管理。在做好采购公告、文件发布前合规性审查备案登记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及时清理网站不规范信息,并将采购信息公开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发布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指正,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