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6-27 来源: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是限定范围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施工预算在2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从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选择投标人。
二是公开征集评选。按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两个类别、分别不少于50家和30家的数量,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综合评价、公示公开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建库。
三是严格入库条件。明确池州市和市外入选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年产值、纳税额、工程业绩、综合信用得分、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征集并重新发布入库企业名录,对清出名录库的企业根据清库情形实行一定期限内不予受理重新申请的规定,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建筑市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