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332491
010-88332493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财政局 三个方面加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发布日期: 2017-06-29     来源:财政部

  通过三个方面,转变政府采购监督思路,规范采购行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金乡县共完成2599次采购,采购预算资金12.1亿元,实际成交价款10.4亿元,与采购预算相比,节约资金1.7亿元,节支率达14%。

  一是采购程序规范。要按照程序依法合规的要求,明确采购的要点和结点,明确采购公开的内容和责任。与采购相关的项目文件、采购预算、采购合同、采购结果,都须在指定媒体上公示。

  二是及时备案、动态监管。对采购项目的各个环节实施备案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项目合法合规;建立有效的回访制度,及时了解政府采购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听取采购人的建议和意见,落实不诚信供应商的黑名单制度。

  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法》赋予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职责,财政部门应该依法履职、依法监管,要完善制度、搭好平台、强化监管,让政府采购的每一分钱都在制度和监督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