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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加强政府监管 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 2017-06-29     来源: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全覆盖,应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实现政府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公开化。将重点环节、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监督检查作为政府监管人员检查的主要内容,监督人员检查工作成果实时记录、上传,检查信息实现互通、共享,过程留痕管理、责任可追溯,落实政府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对项目现场检查量化打分、记录,直接形成在建项目和企业信用全省排名。

  二创新施工图审查监管,强化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以图审为抓手,对涉及项目的勘察设计责任人、审查人员以及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实行全部业务留痕、责任可追溯;充分运用施工图审查大数据,形成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责任人信用档案,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状况实时预警和动态监管;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勘察设计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提升,净化勘察设计市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三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应用《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检测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制度,实行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通过技术手段、全程留痕,杜绝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行为。加强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大力整治检测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虚假检测报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控。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要点、施工质量安全控制导则和检测要点等技术指导文件,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控机制。